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胳膊能否拧过大腿?为钉子户纳喊! [原创 2007-04-02 19:01:36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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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最近网络上对重庆钉子户的行为讨论的比较激烈,特别是物权法出台后,开发商与拆迁户的纠纷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关注。今天在网上找到了这张经典的钉子户照片,让我无比震惊,确实如网友评论的那样牛,但是我所感到的是开发商真的太“牛”了,做的太“绝”了!

   开发商“牛”在哪里呢?

   一是开发商没有办完征地手续的同时就开工了,你不搬走就让你无法生存;

   二是开发商代表了供水、供气、供电部门的所有权力。即使拆迁户在正常缴纳水、电费,但是因为我要开发,我就可以单方面让你失去使用水、电、气的权利。

  三是开发商在拆迁户房子周围挖成十几米的大坑,让建筑物的基础严重损坏,如果正好来个地震或暴雨,钉子户的房子就可能连同他的主人一同毁灭,如果户主没有上保险,开发商就能称心如意了!

  四是这是一户不搬迁,如果是几户或者一个小区不搬迁,开发商照样可以搞定,他可以如法炮制,让你们彻底断绝与外界的联系,让你们失去安全的保障,只要这个办法是合法有效的,那么还有什么房子拆迁不了?

   钉子户“牛”在哪里?

  一是体现了中国人民寸土必争、保卫家园的传统观念,为了自己的权益头可破、血可流,非得讨出个说法!

  二是敢为天下先,坚信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,只要合法,胳膊照样能够拧过大腿;

  三是即使法律不支持,也要通过自己的行动呼唤社会正义与道德,为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和人民生存环境的基本诉求而奋斗。

  原来只在港台片中看到那些为了个人利益,不择手段地对贫民区的劳苦大众进行压迫,这时往往会出现贫民的救世主....想想片中掠夺平民土地的恶霸们,比起重庆的房地产开发商简直太笨了,还是中国的开发商比你们更胜一筹呀!

  其实如果重庆的开发商没有采取逼人走上绝路(其实根本就成为孤岛已经无路可走,真难以相信户主是怎样在里面坚持下来的!),或许人们同情的会是开发商,因为钉子户的个体行为或许对旧城改造或公众利益受到损害(最好的估计,也不知道开发这片土地的利润最后进了谁的腰包),但是正是由于开发商不顾人权的蛮横开工行为,无形之中把有正义感的民众推向了钉子户一边!

   所以我个人认为,重庆市政府和人民法院在解决钉子户问题时一定要慎重考虑。不能只看钉子户要求赔偿这一结果,关键还要认真审查开发商这种让末完成征地手续,强行开工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如果这种行为得到法律保护,那么中国这样的“孤岛式钉子户”可能大量涌现!到了那一天将是《物权法》实行的莫大悲哀!

  (在此申明,本文纯属个人观点,就事论事不针对任何利益团体)

  其实钉子户现象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是应该得到保护的,不管是在房地产开发还是其它方面,我们都应该拥有保护自己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力。比如在股市之中,依然存在许多庄家和黑嘴,他们通过信息和资金优势,让普通投资者难以坚定自己的投资方向,忽左忽右,忽上忽下,在一次次纯粹给证券公司打工和割肉交易中,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财富日渐缩水,而无能为力。价值投资者就是要做证券市场的钉子户!因为在资本市场中最大的钉子户非“巴菲特”莫属,只要他看好的股票,不管经济环境如何变幻,不管机构黑嘴如何评论,他坚信自己的判断,把可口可乐等蓝筹股一拿就是几十年,通过牢牢的价值钉子户精神,成就巴菲特世界股神的美誉!

   中国股市搏击也需要钉子户的勇气,才能获得常人无法得到的利润。当然其先天条件必须是能够象鞍钢、民生银行、万科、中石化、茅台这样不断创造价值的上市公司,而非第一年包装上市盈利,第二年就面临亏损,第三年ST,第四年*ST的垃圾股。

   作价值投资的钉子户,你做好准备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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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我顶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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